财务处为教学服务暂行办法
来源:原创文章|发布时间:2022-12-12 09:54:44|浏览人次:3153

    一、财务处为教学服务的指导思想
   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,学校的一切工作都要紧紧围绕教学展开,教学质量的高低决定着学校的生存和发展。财务处是学校的一个职能部门,且是服务部门,因此财务处要转变观念,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指导思想。
    二、财务处为教学服务的基本原则
    财务处在安排预算资金时必须坚持教育教学资金优先的原则。
    1、服务体系化原则:财务服务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,服务承诺制,限时办公制等形成的服务体系,改善服务态度,提高服务质量深化服务意识。
    2、高效率原则:财务服务应建立高效运行机制,一方面要简化报账手续,特别是教育教学方面的财务手续,只要保证财务监督的前提下就要减少繁琐的签批手续。另一方面,建立现代化的管理平台,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。
    3、主动服务的原则:财务处每位工作人员都要树立主动服务的思想,强化服务意识,树立全方位为教学服务的思想。
    三、财务处为教学服务的具体要求
    1、财务人员转变观念提高认识,树立全方位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意识,加强财务人员的政治、业务学习,提高理论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,爱岗敬业,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。
    2、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,根据学校“十四五”建设规划,了解学校的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,并调配好资金,为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研活动顺利开展奠定基础。
    3、学校的经费预算要优先安排教学单位,并逐年提高对教学的投入比例。
    4、指导全校教职工填制报销凭证,并耐心解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,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报销过程。
    5、深入教学单位,倾听一线教师对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努力改进工作不足,工作中不断创新,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和服务,提高财务处全体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。